著作权领域的权利穷竭-谁能帮我解释专利权中所指的“权利穷竭规则”?

主题:什么是知识产权冲突?怎么做?...是的,一次性用尽原则是正确的。“分配权一次性用尽”原则,又称“原则”(由美国等英美法系制定)或“权利用尽原则”(由欧洲大陆法家制定),是著

著作权领域的权利穷竭-谁能帮我解释专利权中所指的“权利穷竭规则”?

主题:什么是知识产权冲突?怎么做?...

是的,一次性用尽原则是正确的。

“分配权一次性用尽”原则,又称“原则”(由美国等英美法系制定)或“权利用尽原则”(由欧洲大陆法家制定),是著作权法中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含义是,在著作权人授权的原创作品或合法制作的复制品出售或捐赠给公众后,著作权人无权控制它们。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专利权中的“权利用尽规则”?

论知识产权贫困的内部适用范围

摘要:权利穷竭制度是一种限制知识产权专有权的法典。应当对其内涵和适用范围进行准确界定,否则会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本文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个方面阐述了作者对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制度的理解和看法。

[关键词]权利用尽原则一次性分配权利用尽原则用尽原则

知识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性。[i]但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这种垄断权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障碍,知识产权制度不仅维护创作者的专有权,而且对其施加必要的限制,以协调创作者、传播者和代表社会利益的使用者的利益。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制度是限制专有权的典型制度。

所谓权利穷竭(II),又称穷竭原则和销售原则,是指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第一次投放市场后,债权人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其失去进一步的控制,债权人的权利被认为已经用尽。任何合法获得知识产权产品的人都可以自由处置知识产权产品。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一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权利穷竭原则在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中有不同的内容,但有一定的共性。总而言之,有以下几点:

1.权利穷竭的特殊性。

知识产权的用尽是指特定权利的用尽,而不是所有权的用尽。首先耗尽的不是人身权,而是财产权;其次,用尽的不是财产权、专利权或商标权本身,而是其分项,即与权利组中产品的销售或使用有关的特定权利。[三]被用尽的权利是与货物流通和买方使用有关的一项具体权利,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用郑教授的话来说,“专有权穷竭”只意味着权利人丧失了出售自己作品的专有权。[iv]

2.耗尽物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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