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的教学与成就
本科生:中国法制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硕士研究生:《唐宋法律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制史文献史料》;
博士生:唐宋法律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近五年(2002-2007年)承担的主要研究课题:“诉讼当事人与律师:中西司法传统比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01-2004年主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6-2008年,第二任主席;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项目,2001-2004年,由子项目主持;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河南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0-2002年,主持。
近五年(2002-2007)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1.《宋代司法传统的现代阐释》,《中国法学》2006年第3期
2.《宋代士大夫的法律观念》,《法制史精要》(法学研究),2003年
3.《诉讼人与律师:中西司法传统的差异与意义》,《法律史精华》(中国法律),2004年
4.《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诺维萨德大学学报(英文版)》,2005年第6期
5.《宋代“法官”、“司法”与“法学”考辨》,载《法律业务研究》2006年第1期
6.“对法律史研究类型学方法的再思考”,《法律商业研究》,2004年第1期
7.《宋代司法传统及其现代意义》,《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河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8.“从生命智慧的角度重新认识中国法律文化的价值”,《全国人大复印资料》(江海日报),2002年第4期
编辑并参与编写的部分中国法制史教材;
1.《中国法制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法律精品系列教材。
2.《中国法制史》,张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
3.《中国法律思想通史》,李光灿、张国华主编,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
4.《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5.宋卷,《中国法制通史》,副主编(主编张),法律出版社,1999年。
6.《中国法律史》,张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
近五年(2002-2007年)获得的学术研究奖或奖项: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
2.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8年
3.200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11工程学科带头人。
4.省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中国当代法律思想史》(主编),河南省政府,2000年。
5.省新闻出版局优秀图书二等奖,《中国当代法律思想史》(主编),2000年。
6.优秀图书奖(国家图书奖)。宋《中国法制通史》(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2000年。目录学家是学习和寻求知识的首要任务,学者们必须知道这一点。梁启超先生说:“著书当读者的顾问就够了,这也是目录学家的职务。”成为一个伟大的学者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去寻求他们的知识,这是古代和现代学习的普遍意义。圣人说:“一个人做自己的事是可耻的,一个人从文学中学习。”。对于研究生来说,你能不要求吗?本目录是教师在教学和阅读中偶然发现的,以供学者参考。目录学分为初学、听课和潜在研究三个阶段,这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学习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