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刊载内容的著作权问题-版权问题,内刊文章转载

版权问题,版权记者文章1\如果你持有一本盈利的杂志,如果你使用别人的作品,当然,你必须收费,而且你没有合理地使用它。2、给你一个具体的依据,你仔细看合理使用:第二十二条:在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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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问题,版权记者文章

1\如果你持有一本盈利的杂志,如果你使用别人的作品,当然,你必须收费,而且你没有合理地使用它。

2、给你一个具体的依据,你仔细看

合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未经2人以上许可,不得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研究、调查或者欣赏;

(二)为了介绍和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解释某一问题,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是适当的;

(三)为了报道时事,不可避免地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者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除非作者声明不允许发表或播放这些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演讲,但作者声明不准刊登或者播放的除外;

(六)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用于学校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的作品,但不发表的;

(七)在合理范围内利用已发表的作品执行公务;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以便展示或保存该版本,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演出已出版的作品,演出时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和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中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在中国发表;

(十二)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合法许可: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计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外,未经二人以上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编写已出版的作品片断或者短文、音乐作品或者单项艺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二人以上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作品出版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出版,但2人以上声明不准转载或者摘录的除外,但应当按照规定向2人以上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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