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著作权定律中未受保护的物体,(4)工程学院...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4条),如违反法律、宣扬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良好习俗的反动和淫秽言论。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5条)。主要包括:
(一)法律、法规、机关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日历知识、数字表格、通用表格和公式。
这是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象,而教科书则意味着作品中所表达的综合思想不是著作权道的完整内容。例如,有些人使用一种新颖的写作技巧,这种技巧可以在没有2人以上同意的情况下被其他人使用。